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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回收有机溶剂年产5万吨醇基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信息第二次公示

所属分类: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19-09-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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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利用回收有机溶剂年产5万吨醇基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利用回收有机溶剂年产5万吨醇基燃料项目;

2.建设单位:蒲城祥火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年回收处理60000吨杂醇油、1800t醋酸乙酯废液、1800t丁辛醇混合物、1800t乙醇废液、1800t异丙醇废液、1800tBDO(1,4-丁二醇)残液,年产5 万t醇基燃料;

5.建设地点及占地:陕西省渭北煤化工业园区东区,占地面积约33379.08m2。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废气: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施工过程严格按照陕西省、渭南市以及蒲城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相关文件要求以减轻环境影响;运营期精馏塔不凝气、真空机组废气、装置区中间罐呼吸气采用冷凝回收+生物滤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产品装车废气、罐区储罐呼吸气进入装置区废气缓冲罐,再经生物滤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加盖密封收集,经生物滤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后重复使用,生活污水设置旱厕收集,施工结束后用于农田追肥;运营期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拟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两级UASB+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储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和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建设与营运对评价范围内环境的负面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使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四、报告书查阅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索取报告书进行查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周边村镇和毗邻单位及其他对本项目关心的人群。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对该项目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⑵对该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⑶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所在地居民从事行业的影响;⑷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农业生产影响。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等向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及进行咨询、反馈,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告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蒲城祥火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三环和科技路十字西北角国际花都7幢2单元23层22307号

联系电话:029-84111412

邮箱:160000115@qq.com